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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10-05-01 11:50:33 |
17日,省发展与改革厅下发关于调整海南省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的通知,由于近年来燃油价格不断攀升和税收政策的调整,旅游客运成本费用加大,旅游汽车行业普遍反映原定标准偏低,要求调整部分车型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水平,该厅对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进行了规范。 通知说,海南省旅游汽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,各旅游汽车经营企业按照公布的基准价格,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,制定具体执行价格。 注:(一)经营者可在本标准上下浮动20%的幅度内(五一、十一、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上浮最高不超过50%)确定具体执行价格,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。(二)本标准以天为单位计费,团队行程日均不超过250公里的,按此标准计费,日均行程超过250公里的,超过部分按每公里每人0.13元计费。(三)包租旅游车在市内车站、港口、机场接送游客,或非常规线路运费由包租人与车队协商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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